本报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22日通过官网发布《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完成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示范区,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该方案确定有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其中,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方面,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公共外交;健全与中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与区域内中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信息交流;健全区域内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积极回应中外权利人关切。
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方面,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保护;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加强对区域内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供给,支持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强化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拓展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
最新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还明确要求,建设一批示范区,探索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带动引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