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活中遇到邻里噪声的困扰您会怎么办呢?家住广州的王先生一家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们面临的情况还有些特殊,恼人的噪声每天都会重复循环近十个小时,并且已经持续了三年多。直到今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诉前禁止令”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而这也是全国第一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那么,这噪声到底从何而来?这份“禁止令”发出的前后又发生了什么呢?
恼人的怪异噪声持续三年时间
广州某小区一栋居民楼的楼道有一名男子的声音,在不断重复着一些含糊不清的古怪内容,也正是这些噪声,让左邻右舍都感到十分困扰,家住三楼的王先生一家就是如此。
社区居民王先生妻子称,噪声每天8点45分左右就开始播放,放到12点才暂停;下午3点半左右又开始播,一直播到晚上10点。
王先生妻子回忆,他们一家是在2018年搬到这里居住的,就在当年年底,房间里开始能听到一些异常的噪声。
一开始是电话铃声,就没怎么留意,以为是哪家隔音不好,响得很大声没人接,也就没特别注意。然后就慢慢由铃声演变为骂人的声音,很刺耳。
从最初的电话铃声,演变成恐怖录音,并且每天都会循环播放,这让王先生一家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仅王先生一家难以享有宁静的生活,周围的邻居也深受噪声的侵扰。那么这个恼人的噪声,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邻里间“斗气”每天播放恐怖录音
王先生一家听邻居们说,这些噪声是102号住户李先生播放的录音,而李先生本人并不在这里居住,他只是通过这种方式和对门101的住户“斗气”。
社区居民王先生妻子表示:“我们找过街道和居委会了,跟他们反映。他们就说找过两家人来谈话,但是谈完之后两家人就打起来,吵起来,最后不了了之,没有什么进展。”
为了让一楼的李先生停止播放录音,邻居们也曾向相关部门求助,但多次沟通调解之后,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受害者申请“噪声诉前禁止令”
重复播放的怪异噪声,打乱了王先生一家平静的生活。王先生想通过法律的路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几番咨询沟通后,他于今年4月13日,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诉前禁止令申请。
为了详细了解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办案法官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王先生所在的小区进行调查。
在现场,海珠分局工作人员用专业仪器对噪声进行了测量。在302房内是36分贝,在202房内是47分贝,在101房内是57分贝。按照原环保部制定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这个区域属于二类区域,昼间的标准是60分贝,夜间的标准是50分贝。而昼间和夜间的分界,就是晚上的10点,但是它现在是10点就停止播放声音,也就是说本案中的噪声是没有超过标准的。
办案法官了解到,涉案噪声扰民,却又没有超标,这也正是问题一直难以得到彻底解决的原因。由于这个噪声并没有超过行政处罚的标准,所以行政机关对此是没法处罚的。
相关部门也都曾努力调解矛盾,但李先生对此并不配合,此事陷入了僵局。因为这些情况,邻居王先生向法院提交“诉前禁止令”,请求法院禁止李先生制造噪声。
被申请人承诺
不再制造噪声
法官介绍,禁止令是责令行为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是一种行为保全方式。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该规定不仅对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相关细节予以明确,也使法院发出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有了详细的操作指引。
法官同时指出,对于人们正常生活产生的噪声,邻里之间是相互负有一定容忍义务的。但李先生故意制造的噪声,并不在这一范围内。
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噪声已严重影响王先生一家的宁静生活及小孩的日常学习,如不及时制止,将使王先生及其家人宁静生活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据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4日作出裁定,支持了王先生提交的诉前禁止令申请,并发出禁止令,要求被申请人李先生不得通过播放录音等方式制造噪声扰民。
4月15日,被申请人李先生签收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他拆除了录音播放设备,删除了涉案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专家解读
噪声污染受害者
有了第三种救济途径
宁静和谐的环境是人民群众心之所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司法职责所在。人们应该怎样从法律的角度看待法院发出的全国第一份“噪声诉前禁止令”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胡静表示,通过这个案件,提示了一种过去我们没有得到特别清晰认识的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噪声的污染纠纷的解决的新途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诉前的环保禁止令来解决纠纷,所以它有一种积极的示范和引导意义。
专家解释,在此之前,人们在噪声扰民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情况下,救济途径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行政机关责令行为人停止产生噪声或降低噪声,另一种是提起民事诉讼。
专家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自今年年初开始施行,这是对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的延伸和发展,其规定的禁止令行为保全,为噪声污染受害者提示了第三种救济途径。(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