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如何进一步帮助老年人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日前,泉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期间加快全市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一解答。
《意见》中提到,到2025年,我市老年教育基本形成覆盖广泛、主体多元、资源共享、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格局。各地各级老年学校要因地制宜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积极探索医养教结合、“互联网+”老年教育发展新模式,推进老年教育与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开放教育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公共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老年教育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在校老年学员达40万人以上,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2%以上。
□本报记者 陈森森 通讯员 余清梅
创新多元办学
普及养教联动教学点
《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我市将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活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投资或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华侨、企业家等各类社会力量捐建老年学校;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提高办学开放度;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在经费、场所、师资等方面给予老年教育更多支持和培训服务;支持各级社区学院、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发挥远程教育的资源优势,辐射城乡老年学校;组织和鼓励专业社工、教师、志愿者到老年教育机构提供服务。
未来,我市也将积极推进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模式。鼓励各类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机构结对,在各街道和重点乡镇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场所内,创办老年教育教学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学习活动。积极探索在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中建立老年教育体验学习基地、养教联动教学点,通过在线教育、远程学习等形式,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到2025年,在全市所有养老机构中基本普及养教联动教学点。
支持办学经费 奖教奖学向基层老年教育倾斜
“十四五”期间,我市也将不断着力提升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办学水平。到2025年,在办学经费方面,泉州、晋江、石狮老年大学和将参与申报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老年大学每年每人次正常经费达400元以上,其他县级老年大学每年每人正常经费达400元以上;在场所方面,县级以上老年大学要争取拥有相对独立的教学楼,已有相对独立校舍的老年大学要继续改扩建,校舍面积争取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新建校舍的老年大学力争达5000平方米以上。泉州市教育基金会泉州老年大学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将安排适当资金对基层老年教育进行奖教奖学,对在“十四五”期间新达到“五有两配套”,且被评为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县(市、区)老年大学给予10万元奖励。
同时,泉州市也将进一步巩固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鼓励市、县老年大学设立分校,以讲师团、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或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共享老年远程教育资源送到农村,支持城乡开展老年教育。力争到2025年,全市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办学场所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或生均3平方米以上,生均正常经费达300元以上;村(社区)老年学校办学场所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或生均2平方米以上,生均正常经费达150元以上。力争到2025年,依托泉州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打造50个高水平的泉州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老年教育示范点(老年学校)。泉州市教育基金会泉州老年大学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将对在“十四五”期间新达到“五有两配套”,且被评为市级高水平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给予3万元奖励(县级配套奖励3万元)。
开发学习资源 实现远程教育四级全覆盖
未来,我市老年教育将依据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和认识规律,将课堂教学与旅游、健身、各类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游学体验、人文行走、读书讲座、参观展演、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大力推广“1+3”即“学校+手机、电视和电脑”学习新模式,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老年教育新生态。到2025年,我市将培育100个学习活动团队、建立100个网上学习圈或学习群等新型学习组织,全市老年远程教育网点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十四五”期间,我市也将加强学习资源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掘我市各地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开发本土化、人文化、特色化课程,构建适应老年人学习需求、具有地方特色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在泉州老年大学设立老年远程教育课件制作中心,与石狮市老教委、晋江市老年大学等合作建设好老年远程教育教学视频制作基地,继续制作一批高质量、有地方特色、符合基层需要的教学视频教材和微课。我市力争到2025年,新增老年远程教育教学视频200讲。
加强党的领导 强化各级保障
《意见》还提出,我市老年教育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大学(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老年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对老年教育办学机构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老年教育发展调查统计评估制度,推动老年教育依法办学。老年教育办学机构要建立健全办学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办学过程管理;明确办学主体和学习者责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老年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和解决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组织、宣传、教育、民政、文化、老干、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形成一方牵头、各方协作、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定位科学、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多方参与、管办分离的运行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将老年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