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关键在于常态长效。创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均衡用力、久久为功,重平时、抓日常、建机制,在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和高水平创建上下更大功夫。要对标先进、对照标准,扭住问题抓整改,聚焦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交通秩序等重点部位精细管理上存在的不足,持续攻坚、建章立制,根治城市“里子”问题。要创新方式、深化拓展,用制度规范群众日常行为、形成自觉习惯,以监测吹哨、管养报到落实责任、闭环整改,通过智慧赋能强化精细管理,构建行之有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并把县级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新的增长点和重要发力点,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人民是城市的主人翁,创城更要坚持惠民、利民、靠民、为民。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就是要永葆创建为民之初心,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真正解决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只有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让人民群众从创建中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变化、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才能把“要我创建”变成“我要创建”,让文明内化为市民的点滴行动,凝聚起创建工作的最大合力,将“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越擦越亮。(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