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位同事逛菜市场。看到茄子新鲜,同事说,若做了酱茄条肯定很下饭。只是她没买,因为她老公不爱吃茄子,所以她家从来不做茄子菜。
爱人和茄子又不是鱼和熊掌,要放在天平两端进行抉择,完全可以多做一道菜给自己吃呀。面对我的劝说,同事断然拒绝:“一家就两个人,干吗要各吃各的菜?”两个人分餐吃,心就分开了吗?大概,同事把自己割舍掉对茄子的热爱当成为爱而做的伟大牺牲吧,我只是怀疑这种牺牲是否有必要。
虽然用食物去治愈人心,用美食去呵护温情的故事不胜枚举,但为爱洗手做羹汤却惨遭下堂待遇的人也不少。《金粉世家》里的冷清秋不食人间烟火,婚后也会扎着白围裙,去厨房忙乎两三个钟头,只为蒸出品相俱佳的玫瑰糕给丈夫吃。她忘了丈夫自小锦衣玉食,什么珍馐美味没见识过?她和那碟玫瑰糕下场一样,尝过滋味就被忘到一边。
很多时候,食物能俘获人心,除了本身滋味,更多的是藏在其间的心意。有的人连心意都不在意,还会在乎食物吗?在作家伍绮诗的《无声告白》里,外婆牢记:“要想取悦男人,就给他烤一个派。”还骄傲地想:“下班后没吃过南瓜派的男人多么可怜。”结果,她尽心服侍的男人抛下她一走了之。所以,通往男人心底的路未必是肠道。毕竟喜欢去某个餐馆吃饭,就爱上女大厨的事儿多发生在电影里。
身边很多男人有手有脚却不肯做家务,还认为女人无论多累做好饭菜是本分,跟生孩子一样简单。就连我老爸,在我小时候也是坐等上菜的那种人,吃现成的,嘴也不老实,动不动就给老妈差评。尤其是家里来了客人,明明客人吃得很尽兴离开的,老爸却吹毛求疵,责怪老妈的厨艺丢了他的脸。因为那些争吵的记忆,我很讨厌在家里招待客人,也不喜欢做饭。难道女人就该任劳任怨地生长在烟熏火燎的厨房里?
近些年老爸变化很大,学会做菜了,也经常洗碗。知道体恤妈妈做饭辛苦,他也很少抱怨了。为此,我也接受自己的吃货本色,勇敢走进厨房,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
曾经有段时间,为了让挑食的孩子胃口好些,我是使尽浑身解数,努力迎合他的喜好。只是效果不尽如人意,他依旧很瘦弱。最可气的是,他对我的煞费苦心并不 “感冒”,让他班同学都误以为我压根不会做饭。幸亏他的班主任经常给我朋友圈晒的一日三餐点赞,帮我正名,我才得以撇掉黑锅。
可见,取悦别人通常徒劳无功,倒不如取悦自己来得自在舒心。现在我若做菜,爱人就会买菜、刷碗,饭前感恩、饭后好评是他作为“等食者”的基本操守,算是对我支付的“精神酬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