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印发《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影响创城应当追责的情形和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予以明确。这是石狮落实创城常态化要求建立的又一项工作机制。
自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以来,石狮以荣誉为新起点,提出常态创城工作目标,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据悉,该市已先后建立了领导推进、责任细化、常态考评、专项整治、挂钩帮建、市民巡查、媒体曝光等一系列常态创城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落实力度,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不断提高。此次出台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创城工作不力的各类问题,明确了视情给予通报批评、领导约谈,“黄牌”警示、效能问责,“红牌”警示、暂停文明单位资格、启动追责问责的措施。
(吴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