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林镇中)近年来,石狮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构建“生态司法+”保护模式,有力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严打击,“专门+专业”精准保护。石狮法院以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判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2020年以来共审结生态案件24件34人5单位,其中公益诉讼案件9件。
重修复,“恢复+治理”立体保护。2020年以来,共发出禁止从业令5份,判处被告单位、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3300余万元,4名赔偿义务人放流鱼苗近6万条、主动清除工业污泥16000余吨。
强联动,“多元+共治”系统保护。该院设立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文化遗产保护法官工作室;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调机制,2020年以来,定期召开“法检公河”联席会7次,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巡护小组,开展各项联合巡查12次。
抓宣传,“教育+预防”源头保护。石狮法院组织重点监控企业代表等开展庭审观摩活动3场次;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与美丽海岸线净滩、义务植树等活动5场,增殖放流220余万尾鱼虾苗;开展法治讲座、普法活动9场,引导全社会关心生态、关注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