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日表示,《通知》从四方面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规范金融企业收支管理,夯实财务基础;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维护金融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真实完整披露财务会计报告;财政部门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维护所有者权益。
财政部强调,金融企业不得以无效重组等方式隐瞒资产的真实风险状况;客观合理评估资产减值损失,及时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客观公允反映经营成果,不得通过人为调整准备金操纵利润。不良资产核销前,金融企业要采取必要保全措施和实施必要追偿程序。金融企业不得通过处置不良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不得通过虚假转让不良资产,掩盖真实资产质量。同时,强化境外投资管理,有效防范跨境资产风险。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