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晓芳 黄耿煌 通讯员赖培辉)女儿为了获取高额回报,提供本人银行卡并帮犯罪分子取款,这些资金涉及诈骗钱款,她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南安警方刑拘。事发后,母亲心急如焚地找人“运作”,本想花钱“捞人”,结果却被骗了。
“我被骗了!”今年6月份,南安市公安局溪东海防派出所接到群众李某报警称,她被人骗走8万余元。民警了解事情原委后哭笑不得。
“阿姨,你女儿的事情就交给我!我一定把她‘捞’出来……”4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通过朋友得知李某的女儿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后主动找到李某,称其上面有“关系”,可以将其正在刑拘的女儿“捞”出来,但是需要一定的资金打点上下。信以为真的李某在后续的一周里,陆陆续续给陈某龙转账8万余元及7200元的礼品,作为“打点费”。
“钱拿走了就不理我了,女儿也没出来。”一个多月后,李某才意识到被骗,便打了报警电话。
获悉情况后,民警通过分析研判、调取证据,发现嫌疑人具有较强反侦察能力。随后,民警多次奔袭,跟踪追击,8月9日下午,在清濛开发区怡景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龙抓获。
经审讯,陈某龙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坦言,自己吹嘘有能力帮李某“捞人”,从李某处要来8万余元疏通关系,其实这一切纯属自己虚构,骗来的钱已被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