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开启2022年二季度供应链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单位可向相关部门申报。
据悉,二季度供应链平台项目的单位应符合的条件包括:一是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企业,且为工业和信息化类的企业,实际运营1年(含)以上;二是平台应基于互联网架构,主要服务泉州工业企业(供应链平台申报主体与服务企业必须为非关联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工作人员20人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超过60%;三是平台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四是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评价、风险管控、资金管理、融资等制度;五是平台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交易规模超过1亿元(含)以上。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对为市域内工业企业采购交易规模超过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的供应链管理平台运营主体,我市将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须严格把关,严防财政资金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