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肖可航)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发布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省、市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该项目的设立旨在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难题。符合条件企业应于8月26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同一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应收账款融资省、市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
据悉,应收账款融资省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一是申报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且为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二是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申报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3家以上(含3家)省内上游中小微工信企业(供货商企业或服务提供商)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专项资金将按申报企业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线确认实际帮助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本项资金奖励不纳入省级资金项目排重。
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点击网页中部右侧“惠企政策项目管理”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应收账款融资市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一是申报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且为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二是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3家以上(含3家)市内上游中小微工信企业(供货商企业或服务提供商)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专项资金将按申报企业2022年4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在线确认实际帮助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该市级项目同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申报。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