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志瑜 记者詹伟志)作为较早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试点单位,石狮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综合保护,做实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近年来,该院以监护权监督为重点,做强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共发出“督促监护令”32份,对监护侵害行为支持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之诉4件,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形成合力,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该院出台《公益诉讼观察员选任实施方案》《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办法》,及时发现涉未公益诉讼线索。联合石狮市人社局等五部门会签相关机制,建立重点监管名单,明确各职能部门做好法律风险告知、保护义务告知、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石狮市检察院还参与联合检查工作,针对41家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17个,均已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能动履职,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自统一业务办理工作开展以来,未检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管混押”情况后,立即联合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进行核查,并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纠正“混管混押”3人。该院还将刑事执行监督延伸至监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意见,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对社矫未成年人开展帮扶工作,对社矫未成年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