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迎来政策“暖风”。本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促保租房发展“提速”,使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到、租得起、住得好、留得下”。
泉州民营经济发达,吸纳了一大批外来流动人口来到泉州创业、工作、生活,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他们当中有人还未获得本市户籍,有人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都可以被称为泉州的“新市民”。数量庞大的新市民是泉州现代化建设主力军,是推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该如何让庞大的新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并在城市安居乐业,是城市民生重要的议题之一。
新市民面临的一大困扰是住房问题,尤其是对于新就业大学生或青年务工人员来说,他们刚进入社会,经济能力有限,仍然买不起房,租房几乎是唯一的选择。能否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上、租得起、住得好”,直接关系着泉州对于他们的吸引力,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是否愿意在泉州扎下根来。
就目前而言,我市租赁住房的供给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个人供给的租赁住房,二是政府主导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市场化机构提供的租赁住房。个人供给的租赁住房存在分散、租赁关系不稳定等状况;市场化租赁机构尚未建立起可信赖的品牌,并且租金一般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可见,新市民的租房需求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当务之急。
与主要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双困难”家庭的公租房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体,一般不设收入门槛。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户型以30—45平方米的一房型为主,适当配置45—70平方米的二房型和90平方米以内的三房型,其中90平方米以内的三房型套数不超过单个项目套数的20%,以满足单身、家庭、多孩家庭等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租金方面,则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让新市民和青年人安家更容易。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筹集建设保租房1.5万套(间)以上。数量如此庞大的房源,该如何筹集?一方面得解决“地从哪儿来”的问题。中心城区地段土地资源稀缺、拿地成本高,郊区地块成本相对低,但通勤距离又较远。因此,《意见》鼓励激活存量土地,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另一方面得解决“谁来建”的问题。这就需要“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中央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土地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税费负担、执行民用水电气暖价格等等,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城市里的万家灯火中,希望有属于自己的一盏灯。”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城市对于人才的向心力和吸引力。只有持续改善新市民和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起房”的境况,帮他们在泉州安一个温暖的家,他们才会从内心深处对泉州产生认同与依赖,并扎根于此,为了城市、也为了自己的美好生活而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