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黄培茹)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近日,省人社厅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按2000元/人的标准,为五类困难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根据通知,2023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何申领?根据通知,即日起至10月10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根据安排,各院校、人社部门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审核复核。按照复核结果,各院校将进行公示。各院校需在收到拨付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