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户外公益广告牌不规范用词就犹如城市的“雀斑”,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泉州城市文化底蕴,还城市一张洁净的“脸”。8月5日,我市开展公益广告文明规范用词有奖排查活动,寻找出现错别字、不规范汉字、破损的公益广告牌等线索。截至9月10日,活动圆满结束,共发现近2000处“雀斑”,大部分已完成整改。
“控烟限酒”写成“控烟限洒”,“濠沟墘”被写成“壕沟墘”,“南岳宫口”指示牌上“南”字的笔画少了一笔……当面对这些错漏百出的公益广告和路牌时,不少后知后觉的市民都会面露尴尬。在文化底蕴已成为城市竞争力的当下,公益广告不仅是一块块宣传牌,更是展现城市形象、凸显城市文化、培育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而公益广告中的错别字、语法差错、常识错误等问题,则会给城市的文明形象“减分”,甚至起到反向的引导作用,让公益变成“公害”。
追溯起来,我国最早的公益广告是1986年贵阳电视台摄制的《节约用水》广告,而1987年中央电视台开播的《广而告之》栏目,因在黄金时段播放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公益广告,则让“公益广告”一词开始真正走近大众,走入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如今,公益广告的发布形式已遍及各种媒体,在公共场所和文化设施中更是无处不在,其在内容与形式上也越来越丰富与多元,但令人遗憾的是,不规范用词一直是公益广告的硬伤所在。
特别是在网络用语对生活渗透无孔不入的当下,当文字甚至可以被表情、符号和字母缩写替代时,传统文字的失语现象也就一再加剧,更不断消解着汉语应有的严谨性与严肃性。以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为例,面对语文差错的泛滥之势,该杂志连续10余年举办年度“十大语文差错”评选,年年引发热议。这一活动在激发人们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唤醒国人对母语的敬畏意识的同时,也告诉我们,规范语言和汉字使用,就需要在细节处“咬文嚼字”。
公益广告具有公益性、社会性、通俗性这三大特点,其社会覆盖面广、传播效果大,加强对公益广告文明规范用词的排查与整改,其意义不言自明。在公益广告文明规范用词有奖排查活动期间,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泉州市创城办第一时间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组织人员对收到的反映件进行核查和“回头看”,针对一些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现场责令整改;泉州市委宣传部的分管领导则各自带队分别对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开展常态化实地督导,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除此之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的各创城单位也同步开展排查活动。通过部门、主流媒体与市民的良性互动,还公益广告“干净”的面貌,给城市文明提质“加分”。
汉语之美,美在字词。公益广告作为金句名言与城市精神的有效载体,对传承中华美德以及发挥文化涵养功能有着独特的作用,它既是城市的“显示屏”,也是文明的“播种机”。因此,只有每个人都对公益广告的用词多些眼里不容沙子的苛刻,我们的文字和文化才能拥有始终如一的纯度,城市文明也才能从面子到里子都一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