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洪金建)“法官来现场清点口罩和生产原料,让案件更快得到了解决,非常感谢法官。”近日,鲤城法院开发区巡回法庭深入某口罩生产企业车间,现场勘验案涉口罩生产情况,妥善化解了一起因口罩交付引起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11月起,晋江某医疗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公司”)与泉州开发区某口罩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口罩企业”)开始建立合作关系,医疗公司陆续向生产企业订做口罩,后双方因口罩交付时间问题产生纠纷。
今年6月,医疗公司将口罩企业诉至鲤城法院,称尚有货值14.8万余元的口罩未交付,要求返还加工款14.8万余元。
而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口罩企业提起反诉,称多次要求医疗公司提货,但医疗公司拒不提货,因此现要求医疗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又各执己见,坚称对方违约,案件调解多次受阻,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当事双方争议较大,若一判了之,不利于化解矛盾,且社会效果不佳。为此,承办法官想到了其他办法。
“人民法院对案涉场所、物品进行现场勘验,既是客观审查核实证据的有效手段,又是定分止争的重要举措。”承办法官介绍,他们决定到口罩生产现场一探究竟。随后,法官组织双方企业代表、代理人一同到口罩企业进行勘察。
勘察现场时,法官与双方人员对案涉口罩、生产原料进行清点,共清点口罩6万余个,外包装袋20万余个,其他生产原料若干,并一一记录在案。
当天下午,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修改方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口罩企业退给医疗公司2部口罩机和10万元。至此,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