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缘 康晓敏)国庆假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周密部署,加强对重点车辆和人员的检查、宣传,采取不间断巡逻和定点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在国、省道主要路口路段,餐饮、涉酒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违法载人存在安全隐患,但不少驾驶人仍铤而走险。国庆假期,泉州交警部门查处多起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
10月4日6时17分许,在鲤城区江滨南路,鲤城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查获黄某驾驶轻型货车违法载人。该货车车厢内装载了不少货物,还挤进了3名成年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黄某违反规定在载货汽车车厢内载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对车上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10月2日17时许,在泉港区涂岭镇涂岭村路段,泉港交警大队涂岭中队民警查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载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据驾驶人吴某称,当天一车人在泉港区某工地施工,到下午5点多打算回惠安休息,他抱着侥幸心理上路,结果在半路被查获。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吴某作出处罚,对车上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你们以后出来,喝酒都不要开车了。”酒后开车被交警查获,南安一男子现场与老婆通电话时后悔不已。10月6日0时许,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水头中队在水头镇中心大街路段开展夜查行动。张某驾驶一部电动摩托车行驶至执勤点时被拦下。经抽血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6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张某交代,自己去年十月份在水头镇因醉酒后驾驶被查获,忍了一年没敢喝酒。当天因为放假太开心,和朋友聚餐喝了点酒,随后驾车准备去接老婆回家,谁知又被抓现行。
交警提醒,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做到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