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宇 黄文珍 温文清)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纾解纺织鞋服企业面临的暂时流动性困难,支持企业增产增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近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设立福建省纺织鞋服产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设立50亿元规模的纺织鞋服产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工信部门申报。
重点支持暂时困难但仍在生产经营的中小型企业
根据《通知》,专项资金贷款支持我省化纤制造、棉纺、织造、染整、服装、制鞋、家纺、箱包、产业用纺织品、纺织鞋服机械等领域纳入统计范围的纺织鞋服规上工业企业及纺织鞋服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重点支持受疫情等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当前仍在生产经营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型纺织鞋服工业企业。申报企业须无安全、质量、环保、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
《通知》指出,福建“金服云”平台开设了“纺织鞋服产业纾困贷”专区。已列入省级纺织鞋服“白名单”的工业企业自动纳入纾困贷款企业池,可直接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纾困贷款;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由合作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纾困贷款。尚未列入“白名单”的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可新增列入本专项贷款支持企业名单。
实施优惠利率,单户贷款额度最高达5000万元
《通知》明确,合作银行为所有参与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发放的银行。本专项政策支持的是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由企业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合作银行要加大对中小型纺织鞋服工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实施优惠利率,禁止收取与贷款无关的不合理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符合条件的企业中,经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发放期限超过一年的中长期贷款按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贴息政策。
在贴息方式上,《通知》指出,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按直接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本专项政策实施结束后,由各合作银行省行(含省内法人银行总行、省农信联社)汇总省内各地纾困资金贷款情况,统一向省工信厅申请,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