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缘)未经朋友同意,酒后驾驶朋友车辆,导致事故发生;连续四次酒驾被查,仍不悔改……本月以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夜查行动,重拳整治酒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禁酒驾宣传提示,保持严查严管态势。
近日,丰泽交警接群众报警称,朋友未经其同意驾驶车辆,在某酒吧门口发生事故。丰泽交警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驾驶人是年轻男子卞某,他满身酒气,醉态明显。经查,卞某与报警人一起喝酒时,谎称要到车上拿东西,便拿着报警人的车钥匙下楼。倒车时,车辆与右后方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卞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95.59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卞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曾因醉驾被判处刑罚。目前,卞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1日0时30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社马路晋江市永和镇路段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调查了解到,陈某此前曾先后四次因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查处,此次是他第五次涉酒驾驶被查。
民警介绍,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提醒,亲朋好友相聚,切勿酒后驾车;各位亲友也应尽到提醒和监督的责任,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