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快递公司的三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虚构提高客户保费以换取提成,金额高达数十万元。案件办结后,丰泽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该快递公司的管理漏洞,依法向其发出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让快递公司揪出了另外8名中饱私囊的“内鬼”,挽回了10多万元的损失;同时该快递公司的总公司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在集团内部通报。
案情回顾 虚构高额报价 快递员侵占87万元
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介绍,去年9月27日,某快递企业泉州公司向丰泽警方报案称,该快递公司泉州某速运点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虚构提高客户保费以换取提成,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警方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在当日抓获营业点两名员工阿海、阿河(均为化名)。同年12月19日,另一名涉案人员阿天(化名)在广东省深圳市某速运点被抓获。
归案后,他们供述,按公司规定,客户在托寄快递时如果选择保价服务,收派员可额外获取相应业绩提成。2020年1月至9月,阿天纠集阿海、阿河等人,在揽收快递时通过操作公司配置的终端私自为客户添加高额保价,从而获取所在公司的业绩提成。经统计,阿天伙同阿海、阿河等人使用该手段侵占公司财产共计约87万元,他自己一人非法获利就达40余万元。其余涉案人员非法获利的数额不等。
日前,经法院审理,阿天等三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建议 揪出8名“内鬼” 公司送锦旗致谢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梳理,敏锐地发现,该快递公司有着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内部监管流于形式、风险防范能力不足等问题,于是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公司从合理配置人员权限、完善增值服务客户确认流程、优化员工提成奖励设置、避免造成收派员间利益捆绑等方面入手,强化业务流程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守法合规教育。
此外,该院由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倾听需求,立足快递行业,找准服务的着力点,并宣讲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助推企业合规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快递公司非常重视,全面核查公司员工的工资收入情况,并以王某某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令该公司没想到的是,8名“内鬼”主动向公司交代,自己也有类似王某某等人的行为,并积极退赃。
据该公司向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反馈,这8名“内鬼”向公司退出赃款合计10多万元,公司对其进行教育后,已按规定,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这份检察建议给我们的帮助太大了,让我们堵住了管理漏洞,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近日,该快递企业泉州公司给丰泽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对该院护航企业发展表示感谢。据悉,该公司所属的总公司以该案为典型案例,在集团内部通报,并检视管理的缺失,及时完善管理流程。
案件背后 落实最高检建议 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
“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七号检察建议’和‘八号检察建议’,不能就案办案,而应当拓展检察职能,出真章,见实效,推动相关企业完善合规建设,促进企业更加健康发展。”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七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的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接下来,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内容,“量身打造”法律宣讲内容,为快递行业企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本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荣灿 傅迪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