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10月26日《新京报》)
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个体工商户处于暂时的困难当中,《条例》的实施无疑是雪中送炭。新条例带来哪些利好?该如何用好新政策?等等问题备受关注。
本期嘉宾:李英锋 丁慎毅 芸中
条例有何新意
□李英锋(公职律师)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比旧版本《个体工商户条例》在法规名称上多出了“促进”“发展”两个词,也开宗明义地凸显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立法宗旨。如果说旧条例中贯穿了“鼓励、支持、引导”和“登记、监督、管理”两条并行主线,那么,在新条例中,第一条主线就变成了加“黑”加“粗”的“重划线”。
新条例肯定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项的行政法规中对个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这一定性,具有突破意义,这一定性也与《宪法》规定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相一致,再一次给广大个体工商户吃下了发展“定心丸”。
新条例不仅明确了鼓励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的大原则、总措施,在细节上也呈现了诸多关乎个体工商户发展利益的亮点。例如,在现实经营场景中,还经常出现个体户转铺、转摊等现象。而按照新条例,个体户可以在不注销的前提下直接申请变更经营者,直接“换户”。这一规定为个体户再造简化了转让审批流程,减轻了转让登记负担,提供了便利,也有助于提升登记效能。
新条例还取消了有关个体户“不办理变更登记”“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罚则,释放出积极的信号,为个体户拓宽了自主经营的边界,降低了违法风险。这些新政策体现了“促进”和“保护”,都有助于打通个体户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优化个体户发展环境。
解决哪些问题
□丁慎毅(新闻工作者)
《条例》共39条,相比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31条,增加了更多精心设计、精准支持措施,明显突出了“促进”的用意。
在个体工商户保护方面,第六条把《个体工商户条例》中“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细化为“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突出了保护的精准性;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三条,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基础上,增加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不得将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率、年度报告率等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等诸多“不得”,体现了保护的前瞻性和全面性。
在对待个体工商户的态度上,另一个明显变化是更加强调服务。比如,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运用;“个转企”可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扩大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支持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等,体现了集中力量精准破解个体工商户发展关键难点问题的思路。
相信随着《条例》在各地的有效贯彻执行,个体工商户将迎来新的发展春天。
如何用足用好
□芸中(职业撰稿人)
受疫情频发、消费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面临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诸多方面的困难,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
新《条例》的实施,给困境中的个体工商户注入强心剂。接下来,各地各部门务必将其精准落实到位。
相关部门不仅要立足于为个体工商户短期解困,还要着眼于促进个私经济长远稳健发展,深刻领会条例的“新意”,真正实现从单纯的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具体上,应当对照新政策的各项要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出各领域帮扶具体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实实在在的帮助。
对于正处在困境中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则应当从新条例中看到国家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强烈信号,既要坚定信心,同时研究相关政策条款,用好用足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争取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