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鲤城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绿色生态“底色”。
做优“水文章”
雨水和污水管网,是城市深埋地下的“毛细血管”。今年以来,鲤城区以城市发展和居民切身利益为立足点,持续推进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畅通城市“毛细血管”。
位于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街的污水管道建设年代较久,存在淤积、堵塞等功能性、结构性问题,对干管通水产生影响。今年8月,火炬街雨污排水管道及道路基础修复工程进场施工,拟通过管道修复等,实现雨污分流,进而改善南低渠水质。目前第一施工段工期已基本完成。该区今年谋划实施排水排污项目25个,其中,已完成南环路雷克萨斯段排水工程、东浦引港及东浦排涝泵站泵池清淤工程等改造项目16个,正在实施繁荣大道污水提升工程、火炬街雨污排水管道及道路修复工程等改造项目9个。此外,该区还针对现有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薄弱点、重难点,策划生成另一批涉水项目,并按照分批分类原则,有序推进实施或开展前期工作。
下一步,该区将围绕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这一目标,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涉水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用,更好做优水生态、做美水文章、做好水安全。
守护“天空蓝”
蓝天保卫战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鲤城区强化本地源整治,持续推进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坚决守牢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防线。
日前,鲤城区成功办理一起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辖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要求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金钱赔偿。今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鲤城生态环境局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废气排放超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当即督促该公司整改,并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要求,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我们第一时间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放量和处理费用进行调查核实,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评估。”鲤城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评估结束后,他们按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并与该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其负责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21463元。
该案件是鲤城首例大气环境污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也是鲤城成功办理的第三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对辖区相关单位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今后,该区将秉承“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充分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环境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要求污染防治主体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持续擦亮鲤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底色。
共筑“低碳路”
绿色是实现永续发展的底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鲤城持续推进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在东浦社区、延陵社区、双塔社区等10个社区铺开试点工作。
作为市级低碳社区试点之一,常泰街道新塘社区与市区两级机关单位、辖区企业正式成立“近邻党建低碳联盟”,以党建为抓手,探索社区绿色发展之路。该联盟成员单位共16家,既有泉州生态环境局、鲤城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等机关单位,也有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这也是鲤城成立的首个社区“近邻党建低碳联盟”。今后,联盟成员单位将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在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家园、培养绿色文化等方面共同发力,加强社区绿色低碳、民生服务等项目建设,全面激活社区绿色发展“细胞”。近年来,该社区积极探索低碳发展之路,在“省级绿色工厂”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的技术支持下,将社区336盏路灯改造为太阳能LED一体化路灯,每年可减少碳排放7600多千克;社区办公场所、多个小区全面使用节能灯,实现公共用电电耗节约15%的目标。社区还将低碳理念融入社区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不断完善公共新能源车充电桩、公共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全力推动垃圾分类设施点位建设,优化设置垃圾收集点,合理撤桶并点;评选“绿色家庭”、开展环保主题活动,引导居民共建绿色美好家园。随着社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切身体会到低碳生活的舒适和便利。
截至目前,海滨街道金山社区、金龙街道龙岭社区、浮桥街道滨江社区已获评市级低碳社区。接下来,该区将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区域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低碳社区试点,切实推动低碳社区创建取得成效,加快提升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李梦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