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沼婢 通讯员黄培泉)近年来,泉州市创新卫生人才培养机制,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改善卫生人才专业、学历结构,通过“订单式”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卫生人才,全面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为持续做好医学定向生培养,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短板,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福建省卫健委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委编办印发《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的通知》,进行新一轮医学定向生培养工作。
我市积极响应政策,从2019年起,实施订单式培养,开启医学定向生培养工作。2022年度全市共完成定向招生53人,人数较之前有较大提升,涵盖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5个专业,覆盖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等10个县(市、区),进一步充实了基层人才队伍。
据了解,医学定向生享受以下政策:市县财政按照医学院校对应专业当年度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及6000元/人/年生活费补助标准,安排定向医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定向培养毕业生在毕业后教育培训期间,以“单位人”身份享受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相关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包括财政补助)。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经当地卫生健康、人社部门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和县级人社行政部门聘用核准后,到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