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为规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泉州市教育局最新发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管理要求,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防控措施不达标不得开展培训。
市教育局要求,落实中央“双减”文件,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禁止利用节假日以各种名义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寒假期间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培训活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进机构。
面向中小学生(含学前教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作为特殊场所,应按照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强化科普宣传引导,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药物和防疫物资储备,错时培训,限流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要保持环境清洁,定期通风消杀,进出人员扫场所码,全程全时佩戴口罩,落实教职员工个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7天1检(每天抽20%),无关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培训机构。
防控措施不达标、检查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必须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市教育局将加强寒假期间违规培训行为的巡查和处置力度,继续发挥市、县(市、区)、街道(镇)三级联动,协同文旅、科技、体育、人社等部门,开展网格化综合治理和联合查处,严肃查处“住家家政”“一对一”等各种形式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加强非学科类监管力度,畅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