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永春法院紧盯“一老一少”两个重点群体,加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永春法院已向3名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监护人发出《加强家庭教育通知书》,督促相关家长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农村空巢老人不会操作的情况,永春法院启用巡回立案专用车,在车上配备立案服务所需的设备,及时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自该车启用以来,已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立案服务36人次,成功就地调解纠纷20余起,极大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此外,永春法院还聘请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常驻诉讼服务中心参与涉老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开通“银耀法徽”调解专线,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适老化服务。工作室设立以来,已诉前化解各类涉老矛盾纠纷150多起,取得良好成效。(林婉婷 颜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