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医保、财政、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医疗保障八条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九条措施》,从救治费用保障、药品供应、“泉州清新方”临时中药方支付政策、慢特病服务、居家治疗群众代取药、企业纾困、企业职工医疗保障等方面打出应对疫情救治新形势医疗保障服务“组合拳”,确保疫情救治更加精准有序,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报记者 郭雅莹 张沼婢
开通绿色应急采购通道 保障市民购药需求
为保障市民购药需求,我市开通了绿色应急采购通道,对医疗机构急需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线下应急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推动救治物资储备和药品拆零销售,督促指导配送企业根据销售数量储备足够的流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并推动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对药品实施“拆零销售”,缓解药品供应压力。
为发挥中医药在疫情救治中的作用,我市对“泉州清新方”实行单列保障,力争在2023年6月底前,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便民门诊开具“泉州清新方”中药方剂(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袋泡剂)时,每人不超过5日剂量,由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泉州清新方”中药饮片销售价格的80%,其余费用由参保患者承担。目前泉州市中医院正牵头各级中医医院积极组织力量做好中药饮片原料采购及调剂配送等工作,当基层医疗机构配送到位后,泉州市中医院将向社会发布,以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
延长特殊门诊有效期 落实长处方政策
为做好慢病等特殊群体的用药医保服务,我市取消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定,基本医保慢特病参保患者持《门诊慢特病病种登记本》可就近选择在市域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刷社会保障卡(或扫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慢特病门诊费用。
主动延长特殊门诊有效期,对已申办我市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且有效期在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由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延长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落实长处方政策。医生可根据病情将参保患者处方量适当延长至12周。
支持互联网结算医保费用
参保患者居家治疗可代取药
患者居家治疗期间,如何解决居民就医购药报销问题呢?我市明确支持互联网医院结算医保费用。将泉州市第一医院等互联网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患者通过线上诊疗后实时结算医保费用,在家里就可享受问诊、开药、上传报告单、复诊、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等待遇。
支持参保患者居家治疗代取药。对“一老一小一孕”和慢性病参保患者,以及轻型、普通型新冠肺炎或无症状感染等居家治疗参保患者因故不能到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可委托他人代刷患者社保卡后代取药。同时,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延伸一体化管理的202家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执行所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门诊待遇政策,方便参保群众“家门口”就近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