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2022这一年,南安市检察院深耕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黄耿煌 陈灵 通讯员吴敏茹 吴文坤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
南安检察有效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受理审查逮捕1601人,受理审查起诉3229人,不捕550人,不诉619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居泉州第一。
该院还成立泉州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20件,纠正漏捕15人、漏诉23人。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方面,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泉州市检察院支持,居泉州第二;聘请10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活动9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对26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针对脱漏管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6份、检察建议5件。
民事检察力度增强
民事检察监督民事诉讼活动,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这一年,南安市检察院受理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监督案件2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通过日常监督、专项评查方式,发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及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6件。
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方面,深挖民间借贷、保险理赔领域“手牵手”假官司,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其中,办理一件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案件入选省检察院第十批典型案例。
同时,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并重,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对法院正确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6件。
行政检察打开新局
行政检察方面,南安市检察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的专业优势。
围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问题,向行政机关、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3件。依托检察建议,促成法院取消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116万余元,对28名被执行人解除失信人员名单;与南安市住建局联合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活动,督促追缴公维金2874万余元。督促行政机关提升土地执法查处质效,办理的一起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9件,对一起因为判赔金额不足清偿损失引发的纠纷,释法说理解开“法结”“心结”,促成民政局为被害人减免6.7万余元。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
稳妥有序开展检察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做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这一年,南安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围绕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同时,拓展“等外”新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开展诉前磋商、圆桌会议14次。
在加大国有财产保护专项检察力度方面,督促13家自来水厂、水电站等补缴水资源费。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方面,大力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删除个人信息。
该院还全流域调查走访东溪、西溪、梅溪等9条溪流,守护金鸡拦河“生命闸”用水安全。全力开展“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联合文体旅局全面巡查文保单位,在九日山、安平桥、蔡氏古民居设置“检察护宝观察点”,针对涉侨陈氏古民居老化倒塌问题,督促乡镇落实修缮资金135万元,维护侨胞权益守护乡愁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