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来电反映:我是丰泽区城东街道澜湖郡小区的业主,我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准备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电力部门要求物业盖章才能安装,可物业却不同意,说不符合要求。我也将此事反映到丰泽区住建局,但还是没办法安装。
丰泽区住建局回复:电动汽车充电桩是这几年才有需求的,因此很多早期建设的小区在规划建设时都没有预留汽车充电桩安装线路。澜湖郡小区原规划设计时停车位就未预留汽车充电桩安装线路。目前区里正在开展“充电桩进小区”试点小区建设,若试点成功的话,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今后将在全区符合条件的小区推广运用。
■过渡费改为季度发放
康美镇政府:
方式不同款项不变
黄先生来电反映:我是南安市康美镇团结村的村民,我们领取拆迁过渡费已经三四年了,刚开始都是每个月发放,后来不知为何是每个季度才发放一次。
康美镇政府回复:该村民应为兴泉铁路征迁户,这笔拆迁过渡费是兴泉指挥部发放到镇里,然后我们再发放到村里,让征迁户去领取。目前指挥部是按季度拨款到镇里的。按月和按季度只是方式不同,款项不变,我们都会如期发放。
(柯丽娟 张小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