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颁布新修订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针对文件中要求以工代赈“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人2月1日作出回应。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
国家发改委介绍,以工代赈政策自1984年启动实施以来,我国已累计安排专项资金(含实物折资)1850余亿元。据了解,现行《管理办法》自2014年颁布实施,考虑到眼下其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家发改委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总的看,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以工代赈政策内涵、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的提升完善。
《管理办法》中提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专门针对使用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提出的管理要求,旨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增收的作用,动员引导更多当地民众参与项目建设,尽可能多地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
这位负责人强调,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并没有提出上述要求,这类项目首先还是要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效率,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组织当地民众务工就业并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