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焦点。(《工人日报》)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愈发渴求符合转型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而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与产业对接、与企业呼应才有生命力。
去年5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建立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单位均可以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为学校更深层次推进产教融合,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但在我国一些地方,形成了以政府和学校为主的职业教育参与格局,行业、企业是“后来加入者”,缺少参与的主观意识和具体机制。职业教育法修订完成只是第一步,各级政府是时候“各显神通”,解决之前行业企业办学的顾虑,同时按规定适当予以金融、政策、土地等支持,提高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随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建立更实更有效的学徒制、产业学院、混合等模式也正当其时。这些新型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解决人才培养供需不匹配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吸引企业产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也要谨防资本蒙眼狂奔。这就需要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健全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构建自由、平等、创新的学校管理机制,由学校教师委员会负责教育事务管理和评价,避免办学急功近利、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