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傅萍萍 叶永胜)为助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职责作用,泉州两级检察部门打出一套保护消费者权益“组合拳”。
一场法治宣传活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携手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官向群众发放《保卫“舌尖上的安全”》等宣传手册,详细讲解消费维权民事诉讼典型案例、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监督成效及线索举报联系方式,为人民群众生动解答关于农产品安全、餐饮食品安全、网络购物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疑难问题,做到听民声、答民问。
二次检行深度合作。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搭建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检行合作平台和机制。一方面,为提高公益检察办案质效,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初筛难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农水共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会签《泉州市洛江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协作办法》,在人员培训、技术支持、设备共享、日常协作等方面达成协作共识;另一方面,借智借力,特邀检察官助理“持证上岗”,聘任6名行政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为该院特邀检察助理,作为检察办案“智囊团”,发挥在食品、药品、个人信息等涉及消防者权益方面的专业特长,为检察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提质增效。
三项专项检察监督。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这项重中之重工作,部署“舌尖上的安全”“饮用水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三项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以线上和线下餐饮安全、小区二次供水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等为切入点,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促进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通过加大食品抽检频次、规范小区二次供水、加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力度等,提高食品、饮用水安全,保障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践行护民利、解民忧。
下一步,该院将用更加有力、更加全面的检察监督举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