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金龙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拟在符合各项规划指标及要求的基础上,将原审批的惠安县金龙华庭商住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后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至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公示栏,惠安县金龙华庭商住小区项目工程部、售楼部公示栏查阅,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市民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规划技术站反映(联系电话:87310233)。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股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7336585)。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120号,邮编:362100。 附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