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省重点项目641电台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项目征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实施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范围:后见村涉及乌尾下山和前山(淑坑山)、前见村涉及军房山及周边、乌麦山、后见坑、安置地范围部分区域、山仔头、牛母田、黑西山周边。
二、迁移范围:以项目实际放样为主,确认以所在村认定为准。
三、迁移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各坟墓业主应在此期间到所在村委会登记并自行迁移完毕,逾期将按无主坟墓统一处理。
四、具体事项请与当地村委会联系。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