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2023年市级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日前开启。据悉,此次专项涉及五个项目,分别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预制菜装备企业产出达标补助、预制菜装备领域进军补助等。项目单位需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注册、填报。 □本报记者 黄文珍 通讯员 陈默涵
新能源汽车可申请地方财政补助
根据《2023年泉州市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上,补助车型为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对象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6月25日在本市新购置并在本市完成注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或机构消费者。该项目需通过惠企平台开展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市之外注册登记后转入本市注册登记的,在本市初次登记之日起2年内转出本市的,以及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予补助。
据了解,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为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15%。在补助方式上,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按扣除中央、地方补助金额后的价格与消费者结算,获得中央财政补助后申请泉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拨付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整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下同),非本市整车生产企业应在本市设立销售机构或授权委托本市销售机构销售其新能源汽车产品,地方财政补助拨付到其在本市设立或授权的汽车销售机构。
两个项目“免申即享”
《指南》明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涵盖了三个方向。其中,获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万元;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上,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助;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
据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为“免申即享”项目。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将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参与免申即享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补助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项目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
推出预制菜装备相关补助项目
《指南》提出预制菜装备企业产出达标补助标准:对预制菜装备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包括2022年企业与预制菜装备相关的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1亿元或5亿元。预制菜装备的范围如下:①食材前处理设备(用于自动挑选食材、清洗食材等);②食材精加工设备(用于食材切配、调味等);③食材熟化设备(用于食材烹饪、加热、熟化处理);④食材包装设备(用于食材分装、包装、冷冻处理);⑤集成多个环节组装成型的预制菜生产线。值得注意的是,达标补助金额按照“就高补助”原则予以企业补助,且同一层级补助,企业仅能享受一次补助。
对新引进或新进军预制菜装备生产相关领域,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研发、生产性项目,按其新购置与预制菜装备生产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金额的7%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在申报条件上,进军预制菜装备相关领域包括研发或生产制造,预制菜装备相关领域与上述预制菜装备的范围一致。同时,申报单位拥有1项及以上预制菜装备相关发明专利或3项及以上预制菜装备相关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备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企业新购置与预制菜装备生产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以发票时间为准)。项目投资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中,总投资中设备购置费用不低于(含)总投资额的20%。
上述两个项目需通过惠企平台开展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