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铭珊 通讯员刘少杰)近日,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河南省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开启两个城市之间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
为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省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协同性与联动性,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采取异地申请、属地审核等措施,实现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就近办理。经前期沟通洽谈,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河南省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达成合作意向。两地“跨省通办”采取网络办理模式。泉州市、开封市两地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下的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线上申请、受理、属地审核等功能。
目前,优先开展不动产抵押首次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商品房分户)合作,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全部法定业务类型 “跨省通办”。
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积极与部分业务需求较大的重点城市进行沟通洽谈,力图进一步扩大“跨省通办”的覆盖范围,方便不动产登记的异地办理,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