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23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该方案在总结分析2022年首次实行全市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在统一平台上招生录取的成功经验、深入学校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调整,中考考生报考时须注意!□本报记者 曾聪虹
招生方案有八个方面变化
据了解,2023年全市中职、技工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招生工作方案的调整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首次实行全市中职、技工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在统一平台上招生。在2022年首次实行全市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在统一平台上招生的基础上,今年将技工院校招生也纳入平台管理,实行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考生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统一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的办法。教育部门负责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学校的录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的录取管理。
二是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放弃录取”。为给考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今年允许被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放弃录取”(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选择“放弃录取”),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三是设置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两次征求志愿。为充分发挥统一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让考生通过平台选学校、学校通过平台录取学生,给考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使招生更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今年增设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批次。即: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第一、二批次录取后,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组织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再次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仍剩余的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
四是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分设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为引导分数相对较高的考生填报优质学校,激励学校创先争优,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今年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分设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常规志愿第一批次为:列入“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学校(即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的中职学校、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的中职专业群学校,包括到我市招生的省属上述类别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具体名单与招生计划一并另行公布);常规志愿第二批次为其他中职、技工学校。
五是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须填报数量由至少35个减为至少10个。2022年三年制中职常规志愿共设置40个,要求至少填报35个。今年改为:常规志愿第一、二批次共设置30个(每批15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考生须至少填报10个志愿(两批合计)。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没有最低数量要求,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若干志愿或者选择不填报志愿。
六是不分设须专业测试批次和无须专业测试批次。填报体育、艺术院校须专业测试(面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将该院校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志愿1”,没有填在“志愿1”的该专业不予投档录取。填报须专业测试(面试)但不按折算综合成绩(测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录取的专业,可以按考生意愿进行志愿排序填报(可以填报在“志愿1”,也可以填报在其他位次的志愿)。
七是全市中职、技工学校原则上面向全市招生。为加强对全市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统筹,推动中职、技工学校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办好优势专业,避免专业建设上的同质化问题,让学生有更多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机会,今年要求全市中职、技工学校原则上不设置招收县域外学生计划数的比例。个别县(市、区)学校确有特殊情况,可由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该县(市、区)所属中职、技工学校安排不少于招生计划总数的5%用于招收县域外学生,其余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县域学生。(2022年,中心市区地面上的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中心市区外的县、市、区所属中职学校可设置本县域内与县域外的招生比例。)
八是投档录取时间比2022年总体提前。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结束时间比2022年提早,中职、技工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投档录取时间相应比2022年提前。按照日程安排,7月28日可进行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录取,8月10日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网上录取结束(与2022年相比提前11天),具体时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今年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常规志愿与普通高中志愿同时填报。填报时间是中考后的6月27日8:00—7月1日18:00。征求志愿则在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填报,具体时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各批次投档录取时,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通俗理解:对于考生之间,分数越高的越优先;对于考生本人,越靠前的志愿越优先。
“专业平行志愿”以一个院校专业为一个志愿。如果考生要选报F院校的A、B、C 3个专业,须填报为3个志愿:F院校A专业、F院校B专业、F院校C专业。投档时直接投档到院校的专业,而不是先投档到院校,再投档到该院校的专业。因此,考生填报志愿前应熟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尽量选择填报更多志愿,可以填报同一学校的多个专业、多所学校的同一个专业,也可以综合选择填报;二是志愿应合理排序,设置合理梯度,将最心仪的学校专业志愿排在前面。
共有2次申请“放弃录取”的时间点。即: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允许被该批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放弃录取”;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均录取后,允许被这两个批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放弃录取”。需要注意:被各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的均不得申请“放弃录取”。
申请“放弃录取”的办法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选择“放弃录取”,具体申请时间待该批次录取后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申请“放弃录取”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包括后续征求志愿批次的填报、录取)。
考生填报民办学校须特别注意了解收费标准。填报须专业测试专业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学校的专业测试动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测试。填报体育、艺术院校须专业测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具体专业见学校招生通告),须将该院校专业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志愿1”,没有填报在“志愿1”的该志愿不予投档录取。填报须专业测试但不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测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的专业,可以按考生意愿进行志愿排序填报(既可以填报在“志愿1”也可填报在其他志愿)。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该专业志愿不予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