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书修 通讯员石淑静)为让营商环境监督员切实了解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力度和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员监督作用,建立部门和监督员的常态化对接机制,近日,市营商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员培训会。
我市首批113名市级营商环境监督员,市营商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市各有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营商办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以及华侨大学地方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市营商办工作人员就世行、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进行讲解,对泉州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及首批营商环境体验清单进行说明,并系统介绍了市惠企政策直达兑现平台、市信易贷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作人员就“政务服务”指标、“工程建设审批”指标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华侨大学地方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晞教授做县(市、区)营商环境监测提升工作介绍。
除了丰富详细的培训内容,大会还为监督员准备了包括国家、省营商环境条例,我市今年出台的《泉州市激励“干部敢为、企业敢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市纪委监委关于促进政商关系亲清统一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八条措施》《泉州市“泉心泉意”服务企业若干举措(第一批)》,以及各部门的具体举措政策和我市的包容审慎清单等政策文件“大礼包”。
“监督员是激活社会力量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血液’。”市营商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就是要畅通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让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更能纳民智、解民忧、顺民意。希望监督员们着眼长远、积极采取多形式、全过程的方式开展监督,扮演好“挑刺员”“体验官”“宣传员”“分析师”的角色,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建设“体验—评价—反馈—监督”为一体的闭环营商环境监督体系,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市县两级营商办要做好落实,根据《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反馈问题的转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实行分类处置、限时办结销账。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层级解决的问题,要发挥好营商办的统筹作用,协调相关责任单位会商解决;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经相关部门研究后提交政府专题研判、靶向治理。
“2023年纪检监察机关在持续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要运用好‘知、督、促’工作机制,‘知’营商环境的指标体系、惠企政策,才能将‘督’做深,将‘促’做实。”在培训会现场参加学习的泉州市纪委监委干部杜筱玫表示,全面深入学习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知”的重要内容之一,接下来要在“督”营商环境监督员意见建议的整改反馈和“促”打通营商环境“中梗阻”下功夫,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助推泉州市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