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缘)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也是交警关注的重点,可部分车辆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和学生安全,没有取得营运资质就从事校车服务。近日,泉港交警接到群众举报,查处一起“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泉港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泉港区驿峰路有一辆面包车违法接送学生。接到举报后,泉港交警大队铁骑队经过多天的部署摸排,于5月6日17时17分在驿峰路万家鑫路段将该“黑校车”查获。据驾驶员林某介绍,车上的6名乘客均是泉港辖区某中学初三年段的学生。其中一名学生是林某的女儿,其余5名学生均是同村朋友的孩子。由于学校距离界山镇区有段距离,出于“方便”,几个朋友让其帮忙统一接送,再补些车费给他。被民警拦下时,林某还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泉港交警依法对林某进行处罚,下一步,泉港交警将持续严厉打击“黑校车”上路、车辆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