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为进一步促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市场化,有效解决征收安置后续确权、管理问题,市住建局、市资规局近日印发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我市推广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模式,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该安置模式是将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以货币补偿的方式量化,配套建设特定商品房,定价面向被征收人销售的安置方式,不仅有利于加快房屋确权办证,推动征迁安置房屋快速进入房地产市场,增加存量房供应,促进征迁安置房屋的流动性,也促使房屋办证、流转环节更趋合理,有利于逐步实现“交房即办证”,解决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动迁房”的问题,群众可以更灵活利用资产,在资源要素流动中获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