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阿星(化名)找到工作了,自己也获得相对不起诉的结果,“双喜临门”的阿维(化名)一扫几个月来,甚至是多年来儿子不工作、不结婚给他带来的苦闷心情。
在这之前,阿维顺走超市灯泡等小东西,摆在家里“解闷”,因此被抓。得益于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的“轻罪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他最终获得相对不起诉的处理结果。
□本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杜玉婷 文/图
儿子“躺平”愁坏老父 顺走超市东西“解闷”
去年下半年,洛江多家小超市向警方报案,超市里的一些小东西被盗走,希望警方能将蟊贼抓获。民警很快将小偷抓到了,但这个小偷,令大家都很意外,无法将其与盗窃联系起来——他是年逾古稀的阿维,退休前有一份体面的工作,退休后有退休金。
民警从阿维家查获了超市被偷的东西,有灯泡、保温杯、蜂蜜、插座等物品。令民警不解的是,这些东西基本上原封不动地放在家里,甚至包装袋都没拆开。
面对大家疑惑的眼光,阿维大声长叹。原来,儿子阿星年过40岁,不结婚未成家,且这几年干脆待在家里,不出去找工作。儿子的这般现状,让阿维很是苦闷,又无处诉说。
去年下半年的一天,阿维到超市顺走一个小物件,拿回家摆在家里,感觉心情好了点。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到超市顺点东西。
“我整天担心儿子婚姻、工作问题,非常苦闷,顺走超市东西,就是为了缓解苦闷……”阿维这样供述。
参加社会公益服务 获相对不起诉处理
经侦查,阿维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到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该案的承办检察官,阿维表示非常后悔,愿意认罪认罚。同时,他赔偿了超市的损失,并取得谅解。之前,他并无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阿维已73岁,有基础病史,自述经常头晕,三高,需要吃药控制。考虑到阿维的现实情况,检察官依托洛江检察院“红客空间”党建工作平台,利用“同堂培训”契机,组织党员干警展开深入讨论,积极为阿维谋求两全之策。
今年4月13日,洛江检察院委托泉州市洛江区心理卫生协会对阿维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其有轻度焦虑倾向、中度抑郁倾向;判断其目前再犯罪风险等级低。
“阿维年纪大,且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社会危害性小。”检察官介绍,经过研究,决定对其适用“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
考虑到父亲年纪较大,阿星带着父亲,到洛江交警大队做义工。“……第一天的义务工作,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违法会给他人和这个社会带来多大的伤害。一定改过自新,绝不违法……”第一天的义工工作做下来,阿维深有感触地写下这段话给检察官。
40个小时的义工做完后,阿维心里有了很大的变化,他说:“这让我更加体会到守法的重要性。我以后一定好好遵守国家法律,不再犯糊涂。”
近日,洛江检察院综合阿维的表现,并召开听证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知道这个好消息后,阿维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更令他高兴的是,阿星知道父亲的事情后,深感自己的“躺平”给父亲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自责,也与过去的自己告别,努力找到工作,目前已上班。同时,他在陪父亲做公益时也受到很大的触动,也成了一名志愿者,热心帮助别人。
看到这一家积极的变化,承办的检察官心里也非常高兴,“若是简单对阿维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家子或许会走向糟糕的境地。”
探索轻罪案件办案新模式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据悉,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政策,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在犯罪结构中占比不断上升的新趋势,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指引(试行)》,探索轻罪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阿维正是该院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评估机制以来,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并经考察合格的人员。
根据《工作指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拟不起诉人,该院在征询其本人同意后,签订《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拟不起诉人在社工的带领下,按要求完成交通文明劝导、护学岗、养老服务等社会公益服务。社工组织对拟不起诉人的志愿态度、工作纪律、志愿服务时长、工作效果等内容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