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H有限公司代表向洛江区检察院赠送“立检为公保民生 护航企业谱新篇”的锦旗,为该院化解行政争议、亲清护企举措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来,洛江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提出“做实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要求,对一起历经两年多的行政诉讼案件采取多元化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赢得各方的赞誉。□本报记者 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 曾明聪 傅萍萍
工伤补偿起纠纷
诉讼两年仍未解
2020年11月的一天,工人程某在H公司车间打包物品时,不慎被机床砸伤右手臂导致骨折,H公司将程某送至医院治疗并支付全部医疗费。
程某出院后离职,与公司就工伤补偿金发生争执,拉开为期两年多的系列纠纷:程某向洛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获仲裁支持,向洛江区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并获确认。H公司均不服,先后提起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向洛江区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
这一来,该案已耗时两年多、历经8次诉讼,但案件仍未能画上句号。
依法调查核实 锁定争议焦点
H公司向洛江区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后,该院高度重视。
检察干警在向洛江区法院、洛江区人社局等部门调取材料、了解案情后,分别向H公司、程某进行核实确认、听取诉求,程某认为H公司应当尽快足额支付工伤补偿金,而H公司法定代表人则认为双方构成劳务关系,人社局的认定是错误的,应当依法纠正。
洛江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洛江区人社局作出的行政确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H公司监督申请不应予以支持。不过,工伤认定案件程序繁琐,不但涉及仲裁、诉讼两种制度,诉讼方面还包括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程序,如果直接结案,双方仍将面临后续接踵而至的诉累,只有化解矛盾才能快速实现溯源治理,案结事了。为此,检察干警在统筹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和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之间,寻求问题最优“解”。
经充分调查核实后,检察干警多次联系H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程某,主动上门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引导和解。一方面,对H公司不服认定、坚持诉讼的行为,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详细解读,结合类似案件司法实践和实际诉求进行释法,消除H公司疑虑和不满;另一方面,对程某的诉求,检察官罗列案件的“诉讼成本”“时间账单”,引导其解开心结、主动和解,促成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公开听证解争议 促成双方和解
考虑本案已耗时两年多、历经8次诉讼,为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疑虑,洛江区检察院及时召开了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邀请各方代表及听证员出席。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充分阐述各自意见,检察干警全面剖析、释法说理,阐述不予支持H公司监督申请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听证员经提问评议后一致认为:“人社局的行政确认合法合理,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于法有据。”H公司代表和程某均表态认同检察监督结果,愿意达成调解,并承诺息诉息访。
会后,H公司与程某在多方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H公司立即向程某支付了全部赔偿金,并向洛江区检察院提交撤回监督申请书和息诉息访承诺书,还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行政上诉。至此,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洛江区检察院表示,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深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现定分止争、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