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后,马上领到证,太好了。”日前,南安市水利局首次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核发取水许可证,这是泉州地区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核发的第一张取水许可证。其中,南安市简化部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压减环节2个,压缩时间约12天,加快了审批速度。
据了解,这项改革举措具体内容为取水企业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如涉及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由企业承诺符合取水要求,水利部门直接予以审批;申请人已取得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文件,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取水工程(设施)自验合格的,原由水利部门组织的取水设施验收调整为企业承诺,水利部门可当场核发,审批时限从7个工作日压减为即办。水利部门采用事后抽查检查的方式予以监管。
取水许可证核发后三个月内,南安市水利局将根据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强化事后监管。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不实的,由水利局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水利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撤销取水许可证,并对申请人予以信用惩戒。(梁鸿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