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东肇庆一业主买下42套公寓房拟全部打通”一事,日前,肇庆市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情况说明》称,涉事业主姚某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大型机械拆除间隔墙体,初步统计已违规施工约700平方米,已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同时将姚某涉嫌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移送市城管局依法依规处置。经专家现场进行查勘,初步复核判断该建筑物暂不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据澎湃新闻)
现实生活中,业主在装修房子时,根据个人喜好或者装修公司的设计风格轻微改变室内格局,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像这种动用大型机械拆除间隔墙体并施工约700平方米的装修行为,已经影响到众多住户的安全,相关部门势必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大规模改动室内布局,动用大型机械,拆墙断柱,甚至拆除承重墙的“破坏式”“拆楼式”装修,已经严重危及整栋楼的质量,甚至可能带来墙体开裂、楼房坍塌等伤及不特定人员性命的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破坏式”装修行为轻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如有的业主在装修改建过程中,无视楼上楼下邻居的合法权益,为一己私利而随意破坏,更改排水管、排线管,打穿地板,导致上下楼邻居无法正常排水、用电,或者将卫生间改建在楼下邻居的厨房或卧室上方,侵权业主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此外,在这一极端恶劣的野蛮装修事件中,施工方也难辞其咎。相对业主而言,施工方显然具有充足的施工经验和判断,至少不是施工领域的“傻白甜”和法盲,即其理当认识到房屋构造的哪些部分不能轻易改动拆毁。那么,在装修改建时,即便雇主提出不合理要求,其也应果断拒绝,而非为了蝇头小利刻意迎合雇主。
除此之外,在装修时收取押金、监管装修进展的物业管理部门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部门本就负有监督、劝阻、举报违规装修的职责,要是怠于履行该职责,仅是收钱了事,显然难逃其责。
“拆楼式”“破坏式”装修简直就是致全楼住宅的安全和全楼住户的生命于不顾,应该严厉惩处。对野蛮装修零容忍,相关部门要查清损失情况和原因,让涉事业主和施工方等责任人承担所有损失,并依法处理,保护所有业主的安全,不至于“人在家中坐,住宅变危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