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13日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8个方面22项任务。
通知明确,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在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方面,通知提出,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在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方面,通知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