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15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其中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
近年来,盲盒相关产品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青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盲盒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三无”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指引》将从以下方面予以规范:
制定负面销售清单。对于不适宜进入盲盒领域的药品、医疗器械、活体动物、易燃易爆物品等,提出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对于关系民众健康的化妆品、食品,作出限定性表述。
明确信息披露范围。要求盲盒经营者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抽取规则、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
鼓励建立保底制度。鼓励盲盒经营者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引导理性消费,自觉承诺不囤货、不炒作、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