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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垂落路旁
女子被划伤脸
律师:可要求赔偿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电缆 (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骑着电动车过创业园红绿灯时,被路边树上一根电线挂在脖子上直接划伤脸。”近日,石狮居民小依(化名)发布视频讲述27日晚遭遇的事情,引起许多当地居民的关注。

据小依讲述,当晚,她骑着电动车经过灵秀镇彭田村创业园路口时,突然感觉有根绳子从脖子甩到脸上。回去后,她发现左下巴到右脸颊被划了一道红红的血痕。从她发布的现场图片可以看到,两根筷子粗细的电缆垂在空中,夜晚很难被人发现。

在小依发布的视频下,一名女网友表示,她27日下午在路口也被刮到了,幸亏当时骑车速度不快,但也后怕不已。多名网友也纷纷表示差点被刮到,“骑车要小心点,我们开车经过经常被打到车挡风玻璃。”“之前都打到头,幸亏我戴头盔了。”

昨日上午,记者将情况反馈给灵秀镇政府综合执法队。该队负责人表示,28日下午,他们已经要求执法人员前去现场处理。当时,执法人员在路口附近的绿化树上发现,有几根电缆垂落在半空中。执法人员将电缆扎起来,等待具体业主单位进一步处理。

记者从石狮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获悉,28日上午,中心接到小依的投诉后,就转交给石狮供电部门前去处理。石狮供电部门反馈,电缆并不属于他们。目前,中心已经转交给其他通信部门,落实具体业主单位进行处理。

就小依的遭遇,记者采访了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春凯。林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依只要能够证明确实是脱落的电缆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就可以要求该电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电缆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没有过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电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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