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7月25日,网民“自强不息溪流水”在今日头条上发帖称,他在泉州世界城永辉超市购买日用品后,超市门口玉石店的工作人员称,凭购物小票可参加抽奖活动。他试着抽一张,中了大奖:可奖励四件玉石,但要交20%的手工费。
无独有偶。日前,消费者张先生在石狮宝盖镇收到印有“参与抽奖,奖品丰厚,不需要另加费用”的传单。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张先生参加了抽奖,结果真的抽到一款平板电脑。然而在领奖时,店铺商家表示,领奖前必须先往商家的App里充值。张先生说:“好多所谓抽奖活动,其实就是欺诈行为。”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虚标商品原价再进行打折,在促销抽奖过程中暗箱操作,在消费者兑奖的时候凭空设置各种不合理门槛……这些都是商家惯用的抽奖促销“套路”。对此,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警示,提醒广大商家依法诚信开展商业促销行为。
“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我们发现有的商家制定的抽奖规则不清楚、不明确;有的商家在消费者兑奖时,凭空设置了较高的兑奖门槛;有的商家动辄将数十万元豪车当作奖品,诱惑消费者做出不理性的消费决定;有的商家在抽奖过程中暗箱操作;有的商家把假冒伪劣商品当作奖品;有的商家不履行奖品的售后质量保障义务等。”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商家的行为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规定。
记者了解到,此前,石狮市一服饰企业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欺骗消费者,被处罚款5万元。该服饰企业在其网店中开展对满足条件的消费者给予免单奖励的活动,但在运作过程中公布虚假的中奖名单,致使实际符合其促销活动条件的消费者未能获得活动奖励,属于采用谎称有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在设置有奖销售规则时,应明确所设奖项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已经向公众明示的有奖销售事项不得随意变更,不能影响消费者兑奖。比如,有些服装店打出“全场买一送一”的促销口号,结果兑奖时变成“买一件衣服送一双袜子”;有的商家宣传“任意购买一件商品”就可以参加抽奖,执行中却又临时改成“必须买满一定金额”才能参加……这些都是违反规定的。
同时,不得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比如,有些商家让自己的员工家属参与抽奖,并暗箱操作让自己的员工家属中最高奖;有些商家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有些商家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等。
执法人员表示,市民如发现商家促销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直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