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文清)近日,由泉州食品企业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和主导的两份儿童海苔标准正式实施。
据悉,由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和主导,苏迪(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欢乐禧禧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欢乐禧禧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南通杰盛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苔优益食品有限公司、如东昌钰海苔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参与起草的团体标准《儿童夹心海苔》(T/FQIA009-2023)、《儿童岩烧海苔》(T/FQIA010-2023)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国内儿童即食海苔标准的空白。
据了解,两件标准严格规定了《儿童夹心海苔》(T/FQIA009-2023)、《儿童岩烧海苔》(T/FQIA010-2023)的产品命名、技术要求、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次主导起草《儿童夹心海苔》(T/FQIA009-2023)、《儿童岩烧海苔》(T/FQIA010-2023)团体标准,也充分体现了力绿食品在海苔产品研发方面的深厚积累和严格标准。
据了解,目前,儿童食品制作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成人版法律法规。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将零食定义为正餐以外用于补充营养(或平衡营养)、放松悠闲、愉悦心情的食品。在营养成分方面,团标往往要求儿童零食少盐少糖少油,不能含有反式脂肪酸,不能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不允许使用防腐剂、人工色素、甜味剂。在产品形态上,要求不能有明显尖锐突出物,口感不能崩牙。在包装设计上考虑安全性,降低割伤、误食等风险。
据悉,团体标准并非国家标准,它由团体内部成员执行,对其他企业不具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二者分工不同,未来相关行业机构也将积极推动团体标准成为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