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冯某曾在网上关于自杀、抑郁的文章下,大量发布“一起自杀”“无痛死亡方法”等留言,还加入多个微信群,向多名网友推荐自杀方法。患有抑郁症的山东济南学生马某在对方诱导下自杀身亡。2023年4月,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五年。冯某不满一审判决并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月16日《宁波日报》)
公开披露的案情可谓骇人听闻:冯某不仅向马某传授了“吸食氮气”的自杀办法,更向其推荐提供了同城卖家,又教授操作方法,甚至一再催促马某“尽快走”。马某自杀后,冯某还一再通过微信追问“兄弟,走了吗”,并在互联网上向其他网友炫耀:“看,我刚送走的!”
“隔空助力他人自杀”当然罪不可赦。问题是,社会上还有多少“隔空助力他人自杀”的人?
有一个细节需要我们关注,也是不能回避的。案件中“隔空助力自杀”的不法人员,是借助社交载体传授自杀知识的。他借助的是“微信群”,在多个“微信群”里寻找猎物。实际上,这种问题早就呈现出来。前几年的时候,就有媒体报道,一些家长“暗访”教唆他人自杀的“微信群”“QQ群”。这些“自杀微信群”“自杀QQ群”里,有人专门鼓动“一起自杀”,还传播“自杀的知识”,以及在哪里可以买到“自杀的用品”。足可见此类不法人员有多么的嚣张。
据世卫组织估算,全球共约3.5亿名抑郁症患者,近十年来患者增速约18%,每年大约有100万人因为抑郁症自杀。在我国抑郁症的数量也不乐观。《2022年国民抑郁症蓝皮书》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患抑郁症人数超过9500万,这意味着每14个人中就约有1个抑郁症患者,一些抑郁症患者存在自杀的倾向。那么,这些人都可能成为“自杀导师”口中的猎物。因此,在判处“隔空助力自杀”案件的同时,还必须做好预防工作。
一个方面是,必须管理好社交载体。像“微信群”“QQ群”这样的载体,使用者众多,作为平台必须履行监管责任,这其实也很简单,大数据时代“发现端倪”并不复杂。此类账号和群,该封号的必须封号;一个方面是,从法律层面必须提升打击的标准,“教唆自杀”的法律处罚标准需要与时俱进进行提升;再一个方面是,需要做好心理专业公益疏导工作,为“心灵的雪巅融化”多送去温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