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全面掀起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热潮。即日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泉州晚报社联合推出“优化营商环境 泉州法院在行动”栏目,聚焦全市法院通过立足审判主业、积极防控风险、持续深化改革,以平等保护产权、公正高效解纷、加强破产审判、聚力执行攻坚、优化诉讼服务等创新性、实效性举措,努力营造“安商、护商、暖商”良好氛围,为泉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洛江万安科技园区的原某制药公司的厂区,已重新改造完成的办公楼和厂房焕然一新,投入使用的成套自动化设备正井然有序地进行加工生产,现场一片如火如荼的景象。“疫情过后,我们加快‘重启’速度,现在厂区改造好了,已经开始投入使用,我们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接手该厂区的曾女士笑盈盈地说道。
从已是日渐凋敝的厂区,到再次迸发出勃勃生机,促使其绝处逢生的,是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这起执行案件中创新性地采取执行担保手段,促使资产得以高效处置。在“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业”活动中,记者跟随执行法官的脚步,通过回访厂区,一起听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买家的声音,共同探寻做到三方对执行的结果、效果都“叫好”的奥秘。
资料严重缺损 股权评估缓慢
郑女士是这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分别是某香港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某制药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及潘先生。潘先生是这两家公司的执行董事。
此前,郑女士与香港公司、制药公司、潘先生发生股权转让纠纷。根据泉州中院民事判决,该香港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偿还郑女士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如香港公司未能偿还上述债务,郑女士有权就香港公司提供质押的制药公司48.5%的股权进行折价或者对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上述股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的,潘先生、制药公司应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泉州中院法官介绍,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泉州中院即着手委托评估制药公司48.5%的股权价值,但因为股权评估所需的各种资料严重缺损,评估工作进展十分缓慢。如何推动案件执行进展,着实让执行法官大伤脑筋。
巧用执行担保 买家接手厂区
法院进一步调查发现,制药公司在洛江万安科技园区内有占地约28000平方米的厂区,其中现代化花园式厂房18000平方米,配备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施,整体价值较高,且这部分不动产仅为某银行的最高额贷款3253.65万元(实际贷款1600万元)设定抵押。
这起执行案的僵局,能否从制药公司打开口子?法官思索着。
在此期间,陆续有同行企业向泉州中院了解制药公司上述资产的处置情况,有的企业表示愿意整体收购该部分资产,但时间要求比较紧迫。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难得的执行机会,不能简单地以暂时无法处置该部分资产为由一推了之,让执行再次陷入僵局。法官及时将上述信息向潘先生进行了反馈,向他讲清执行难点和解决思路,引导其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处理好选择意向买家、确定整体收购价格等涉及被执行人利益的事项。
在众多意向买家中,经过多次商谈,某中药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中药科技公司)、某智能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公司)最终脱颖而出,与潘先生达成初步确定收购价格。
泉州中院及时组织郑女士与潘先生、中药科技公司、智能科技公司进行充分协商并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债权人与被执行人共同确认执行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300万元;中药科技公司、智能科技公司以执行担保人的身份为被执行人(香港公司、制药公司、潘先生)履行本和解协议的行为提供现金4300万元的执行担保;制药公司自行处理目前与其名下不动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约定日期与受让方办理该不动产过户手续,并在成功过户当日与香港公司、潘先生及担保人共同向泉州中院申请将上述4300万元一次性划拨给执行债权人。
“刚开始,我们还很担心,几千万元汇出去了,到时对方不履行的话,我们的钱是不是拿不回来。”中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女士和智能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小潘一度顾虑重重。知道他们的困惑后,法官再三向他们解释,4300万元是汇入法院的专管账户,等潘先生方履行协议约定后,才能一次性划拨给执行债权人。
疑虑消失,曾女士和小潘方筹到4300万元资金,并汇入法院专管账户。
案件顺利执结 三方都“叫好”
此后,各方积极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今年2月28日,被执行人及担保人共同申请将执行担保金4300万元划拨给执行债权人。
泉州中院在划拨上述款项并另行收取相关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后,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至此顺利执行完毕。
中药科技公司和智能科技公司接收了制药公司位于洛江的厂区、楼房后,开始进驻,着手改造。
法官召集郑女士(委托陈律师)、潘先生、曾女士、小潘,召开现场会议,就后续的工作,倾听各方的意见。
陈律师说,非常感谢法官为我们切实、高效地解决问题,充分维护了他们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的处理也是非常有力度、有效率、有温度的。
曾女士说,春节前,法官在特别忙的情况下,为他们挤时间加班加点处理过户等问题,他们非常感谢。
小潘说,他们是法律的门外汉,执行法官一条一条逐字解释,打消了他们的顾虑。他们才敢放心大胆地把钱汇入法院账户,真的非常感谢。
作为被执行人的潘先生说,虽然厂区等已经过户给了曾女士他们一方,但这是最好的执行结果,“我们保住了制药公司的牌子,目前正在寻找其他办公地点,但我们还是会扎根泉州的,因为通过这起案件的执行,我们更加确信,泉州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好的,对此,我们有信心东山再起。”
可不是嘛!在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中,申请人郑女士拿到了钱,被执行人保住了制药公司的牌子,接收方找到了一个扩大规模发展的厂区,实现了多赢的执行效果和结果。
□本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欧阳波 王汉杰